法規名稱:
勞工就業通計畫 (民國 114 年 09 月 30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4 年 0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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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計畫獎補助如下:
(一)工作崗位訓練費。
(二)僱用獎助。
(三)職務再設計補助。
    同一雇主僱用同一勞工,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獎補助,僅得擇一領取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