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2:59
法規名稱: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2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1 月 13 日
第 70 條
雇主因故不能於本辦法規定期限內通知或申請者,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後 ,得於核准所定期限內,補行通知或申請。 前項補行通知或申請,就同一通知或申請案別,以一次為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