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3:56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條例 (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47 年 07 月 21 日
第 71 條
勞工違背本條例規定,不參加勞工保險及辦理勞工保險手續者,處一百元 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