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開挖垂直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其深 度在一點五公尺以上,使勞工進入開挖面作業者,應設擋土支撐。但地質 特殊或採取替代方法,經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簽認其 安全性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