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1 22:43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27 日
第 76 條
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 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 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