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4/19 17:18
法規名稱:
廢
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協助措施補助要點 (民國 103 年 04 月 1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10 日
76
七十六、第七十四點津貼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每月依失業勞工原待業生活 津貼金額之百分之五十發給,並以其尚未請領之待業生活津貼期 間為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