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第二款所定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或感應式安全裝置之停止性能,其作
動滑塊等之操作部至危險界限間,或其感應域至危險界限間之距離,應分
別超過下列計算之值:
一、安全一行程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
D=1.6(Tl+Ts)
式中
D :安全距離,以毫米表示。
Tl:手指離開安全一行程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之操作部至快速停止機
構開始動作之時間,以毫秒表示。
Ts:快速停止機構開始動作至滑塊等停止之時間,以毫秒表示。
二、雙手起動式安全裝置:
D=1.6Tm
式中
D :安全距離,以毫米表示。
Tm:手指離開操作部至滑塊等抵達下死點之最大時間,以毫秒表示,
並以下列公式計算:
Tm=(1/2+1/ 離合器之嚙合處之數目)×曲柄軸旋轉一周所需時
間)
三、光電式安全裝置:
D =1.6(Tl+Ts)+C
D :安全距離,以毫米表示。
Tl:手指介入光電式安全裝置之感應域至快速停止機構開始動作之時
間,以毫秒表示。
Ts:快速停止機構開始動作至滑塊等停止之時間,以毫秒表示。
C :追加距離,以毫米表示,並採下表所列數值:
┌─────────────┬────────────┐
│連續遮光幅:毫米追加距離 │C:毫米 │
├─────────────┼────────────┤
│30 以下 │0 │
├─────────────┼────────────┤
│超過 30,35 以下 │200 │
├─────────────┼────────────┤
│超過 35,45 以下 │300 │
├─────────────┼────────────┤
│超過 45,50 以下 │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