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業安定費逾期欠費債權催收款及轉銷呆帳處理要點 (民國 103 年 01 月 10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8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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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本要點經提就業安定基金委員會審議,報請本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
    亦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