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5:21
法規名稱:
廢
國軍人員技能檢定實施要點 (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09 月 02 日
8
八、辦理方式: (一) 國軍人員技能檢定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職業訓練局) 委託國防部 所屬單位辦理。 (二) 技能檢定分學科測驗及術科測驗,學科成績及術科成績均及格者為 檢定合格。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