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題庫命製作業須知 (民國 109 年 10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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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為測試應檢人之專業程度,甲、乙、丙各級間題庫獨立,並應有一定
    之難易度區分,同級之單選題及複選題不得重複。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