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要點 (民國 111 年 10 月 2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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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職勞工參加本要點訓練課程,應以分署核定訓練單位之開訓及結訓
    期間為準。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