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6 年協助企業人力資源提昇個別型計畫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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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請時間及程序:
(一)採事前審核、批次審查、經費用罄不再受理原則,申請單位將所規
      劃年度訓練計畫一次提出,備齊申請資料表件,配合資訊系統上傳
      申請文件,並以正式行文送達本局。
(二)本計畫自 96 年 4  月 30 日起正式受理申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