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依第六點規定辦理註銷之國民年金法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應由本局逐案詳列登載並註明追償情形, 報准註銷之件數及金額,並於會計報告上以附註方式表達。 取得之執行或債權憑證應列冊妥善保管及隨時注意債務人動向,發現 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應即申請移送執行。 已註銷之溢領款項經積極追償收回後,於原支付款項之科目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