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協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作業要點 (民國 98 年 02 月 0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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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請程序:
(一)申請書請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工保險局、各
      區管理中心、辦事處、本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全民勞
      教 e  網(網址: cla.learn.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本會
      網站(網址: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 e  網下載。
(二)採通信方式申請,由申請者填寫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
      方式逕寄: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五十九號七樓,信封上請註明
      「申請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字樣(洽詢電話:○二–八五九
      ○二八○六、八五九○二八○七)。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