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4:43
法規名稱:
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 (民國 109 年 04 月 2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11 日
第 8 條
本貸款申請人經核給貸款者(以下簡稱貸款人),於貸款期間內,得以同 一所營事業,再申請本貸款。但以二次為限。 再申請本貸款者,免附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七款所定文件及資料。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