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前點招募及訓練提案書經職訓中心審查通過後,由職訓中心會同事業
單位訂定合作訓練計畫,並簽訂僱用承諾。
前項合作訓練計畫內容包含訓練目標、課程內容重點、參訓人員資格
、招生方式、訓練時間、經費明細、訓練津貼額度、各項作業期程、
師資名冊、課程表、企業訓練訓後成效檢核之項目、標準及方式等。
第一項合作訓練計畫,職訓中心得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課
程規劃、師資、教材、場地、設備或訓練經費等協助。
第一項僱用承諾,事業單位應承諾僱用訓練合格結訓學員達百分之九
十以上。
事業單位辦理企業訓練時,共通核心職能課程之師資應由本局師資資
料庫中遴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