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處務規程 (民國 113 年 04 月 2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8 條
財務管理組掌理本局主管特種基金之下列事項:
一、基金收支、保管及流動性之管理。
二、委託保管機構之計畫研擬、執行及監督考核。
三、基金投資資金之調度及控管。
四、國內債務證券投資之研擬、研究分析及運用。
五、基金投資運用之交割、保管及對帳。
六、基金各項記帳憑證之簽證。
七、基金財務管理、國內債務證券投資管理法令與運用作業規定之研擬、
    執行、修正及解釋。
八、財務、勞工統計業務資料之編製分析及其他各項統計資料之彙編。
九、其他有關財務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