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06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民國 111 年 05 月 3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11 日
第 8 條
前條申請案件涉及數個勞務提供地者,雇主或受領勞務者得向其中任一勞 務提供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前項地方主管機關許可後,應副知各勞務提供地之地方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