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鑄造業改善工作環境作業要點 (民國 106 年 07 月 1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9 月 22 日
8
八、事業單位向受委託機構提出申請之期間,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至一
    百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止。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