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服務品質優良獎選拔表揚計畫 (民國 104 年 11 月 10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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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參與本獎項選拔者,應依本計畫規定繳交報名資料。
(一)報名優良仲介機構獎應繳交資料如下:
      1.報名表。(附表 1-1)
      2.基本資料表。(附表 1-2)
      3.實績簡述,字數限制為每項不超過一千五百字。(附表 1-3)
      4.相關事蹟之證明文件影本、圖片、資料一套(無則免附)。
      5.優良事蹟相關照片電子檔光碟片一張,十分鐘以內之單位簡介影
        片或簡報之電子檔光碟片一張。
(二)報名優良從業人員獎應繳交資料如下:
      1.報名表。(附表 2-1)
      2.基本資料表。(附表 2-2)
      3.實績簡述,字數限制為每項不超過一千五百字。(附表 2-3)
      4.相關事蹟之證明文件影本、圖片、資料一套(無則免附)。
      5.優良事蹟相關照片電子檔光碟片一張,十分鐘以內之個人簡介影
        片或簡報之電子檔光碟片一張。
    以上申請資料請至 http://www.wda.gov.tw  下載,並請檢送正本一
    份(以 A4 規格裝訂整齊)及相關之電子檔光碟一份,親送或掛號至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4  樓,註明「私立就業服
    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服務品質優良選拔獎專案
    工作小組收」,並應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優良仲介機構獎或優良從業
    人員獎;檢附之資料將不予退還,由本部統一歸檔或作為各項廣告宣
    導之用途。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