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因應重大災害職業訓練協助計畫 (民國 112 年 02 月 1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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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計畫之經費來源由分署年度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相關預算
    科目項下支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