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民國 111 年 10 月 0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10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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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關本計畫經費核撥、結報及業務考核,應依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促進
    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計畫審查、考核及經費請撥結報注意事項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