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工會運用行動通訊軟體實施要點 (民國 112 年 09 月 1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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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會申請第三點所定補助,有特殊情形或不可抗力原因,並具正當理
    由,經本部核定者,不受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款規定限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