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辦理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認可補助及監督管理作業要點 (民國 113 年 09 月 1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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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執行補助款項時,應取得合法之支用單據,並
    依相關規定妥善保存。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