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教育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7 月 2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24 日
8
八、補助款之撥付以一次性核撥為原則,行政機關至遲應於計畫開始三十
    日前製發領據函送本部辦理撥款。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