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企(產)業工會及受僱勞工所屬工會辦理就業權益教育訓練實施要點 (民國 113 年 03 月 12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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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會申請教育訓練補助,有特殊情形並具正當理由,經報本部核定者
    ,不受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第七點補助場次之限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