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7:37
法規名稱: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民國 105 年 11 月 2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4 年 12 月 13 日
第 81 條
雇主於鍋爐設置完成時,應向檢查機構申請竣工檢查;未經竣工檢查合格 ,不得使用。 檢查機構實施前項竣工檢查時,雇主或其指派人員應在場。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