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8:16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民國 111 年 01 月 0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4 年 05 月 24 日
第 83 條
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七十七條規定之自動檢查,除依本法所定之其他法令 另有規定者外,應指定具專業知能或操作資格之適當人員為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