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11 日
第 87 條
職業病鑑定委員依本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實施調查時,對於調查結果、受調
查事業單位與人員有關生產技術、設備、經營財務及個人隱私等事項,應
保守秘密;其聘期屆滿後,亦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