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8 月 10 日
第 9 條
法規委員會委員為無給職。但非屬本會人員之委員,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