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各區勞動檢查所暫行組織規程 (民國 98 年 11 月 2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6 月 29 日
第 9 條
各檢查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各檢查所訂定,報本會備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