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1 年 01 月 06 日
第 9 條
外國人聘僱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辦理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來臺工作許可與管
    理政策之研擬及規劃。
二、辦理外國人工作涉外事務。
三、外國人工作之輔導及管理。
四、補助警政、衛生、外交及地方政府辦理外國人管理。
五、外國人工作及仲介外國人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管理法規之研訂、修正
    及解釋。
六、外國人、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之查處。
七、仲介外國人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管理、輔導及收費標準。
八、仲介外國人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之管理。
九、外國人力仲介公司之認可、廢止及撤銷。
十、其他有關工作及仲介外國人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