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因公出差或其他職務上原因於工作場所外從事作業,由日常居、 住處所或工作場所出發,至公畢返回日常居、住處所或工作場所期間之職 務活動及合理途徑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被保險人於非工作時間因雇主臨時指派出勤,於直接前往勞動場所之合理 途徑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