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04
法規名稱:
廢
九二一震災重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臨時工作津貼請領辦法 (民國 95 年 02 月 0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5 月 08 日
第 9 條
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對負擔家計之婦女、中高齡者、身心障礙 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青少年之就業需求,主動邀集 廠商及事業機構,於災區辦理現場徵才活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