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題庫命製作業須知 (民國 109 年 10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10 月 29 日
9
九、題庫命製人員應依所分配職類規範工作項目,預擬試題(命題格式如
    附件四),提送題庫命製會議進行逐題審查,試題若有爭議,該題則
    不予使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