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訓練與進修: (一) 有關就服員及督導員之職前、在職訓練,由主辦單位規劃辦理。 (二) 執行單位應適時為就服員辦理相關專業訓練,強化基礎知能。 (三) 執行單位應充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圖書資料,以利進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