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本要點補助經費請款及核銷程序如下: 全年度所需經費由用人單位依實際僱用專業輔導員酬勞標準及人數, 於每季結束五日內 (即四月、七月、十月、隔年一月) 將薪資印領清 冊及健保、勞保保險費投保單位負擔部分等原始憑證、執行成果報告 書函送本局核銷及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