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產學訓人才投資方案補助要點 (民國 96 年 04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9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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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審查方式:申請校院所送之計畫,經本局所屬職業訓練中心邀請區域
    產、官、學界代表組成審查小組辦理初審後,再由本局複審後核定之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