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測驗開始十五分鐘後,應檢人不准進入試場,收回缺考者試題、試卷 (卡) , (缺考者試卷浮籤不得撕去) ,立刻將應到、缺考、實到人 數及缺考號碼分別填寫試場記錄表內 (二份) 一份由試務人員二十分 鐘後收取,一份於結束後裝入試卷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