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補助公共職業訓練機構充實訓練機具設備經費作業及管理要點 (民國 103 年 03 月 0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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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採購規定:經本局核准補助之公共職訓機構,應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
    位預算執行要點、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讓變賣財物稽查條例等有關
    規定及法定程序辦理採購。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