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補助工會辦理會所房舍修繕維護實施要點 (民國 111 年 07 月 2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0 月 18 日
9
九、申請之案件有特殊情形,並具正當理由者,得不受第四點第一款規定
    之限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