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七年補助各區職業傷病診治中心建構全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實施要點 (民國 97 年 09 月 1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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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辦理職業傷病個案通報:
    網絡醫院應依管理服務中心之職業傷病個案通報規定,註明所屬診治
    中心之識別代碼辦理通報,所為個案通報不另支付其他費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