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發展署、發展署所屬分署為查核本要點執行情形,必要時得查核相關 資料,申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申請人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之情事,應撤銷其獎助金,並限期繳 回,屆期未繳回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接受政府委託辦理之訓練單位有前項所定情形者,應終止委託,並限 期繳回已撥付之獎助金款項,屆期未繳回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