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TOSHMS 驗證機構應將符合資格之稽核員名單(如附件二)、基本資
料(如附件三)及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填送驗證事務專業機構審核。
驗證事務專業機構應就前項資格文件進行審核,並將符合資格者,登
錄為 TOSHMS 驗證稽核員及陳報職安署備查。
TOSHMS 驗證機構對初次登錄之 TOSHMS 驗證稽核員,應在 TOSHMS
驗證稽核員觀察下執行二人天以上之初次能力評估,確保其有能力獨
立執行 TOSHMS 驗證,並留存紀錄備查。
前項初次登錄之 TOSHMS 驗證稽核員,若曾擔任其他 TOSHMS 驗證機
構之 TOSHMS 驗證稽核員,經 TOSHMS 驗證機構確認可獨立執行
TOSHMS 驗證稽核者,得免除前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