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11/04 10:00
法規名稱:
改善安全衛生設施與器具及防護具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4 年 09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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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受理補助申請之期間: (一)前一年度十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十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或送達日 期為憑。 (二)申請補助案依送達先後順序辦理,至年度經費用罄時,即停止受理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