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作業環境監測機構評核作業要點 (民國 106 年 06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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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審定小組對監測機構評核結果之審查重點事項如下:
(一)監測機構評核分級結果及相關資料。
(二)監測機構近一年因違反本辦法規定,經主管機關予以警告、限期令
      其改正、處罰鍰或停止其監測業務之情形。
(三)其他違反本部規定之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