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處務規程 (民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9 條
勞動福祉退休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工福利及服務制度之研究、規劃及推動。
二、職工福利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
三、勞工工作與生活服務制度之研擬規劃及推動。
四、勞工退休制度之研究、規劃及推動。
五、勞工退休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
六、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與運用業務之審議、監督及考核。
七、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與積欠工資墊償基金運用之
    審議、監督及考核。
八、其他有關勞動福祉及勞工退休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