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9 條
職業危害評估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職場有害物管理之研究。
二、職場有害物採樣分析技術之研究。
三、職場有害物暴露調查之研究。
四、職場採樣設備性能之研究。
五、職場健康管理及評估之研究。
六、職業病及生物暴露指標之研究。
七、職業傷病監視系統及監視技術之研究。
八、職業流行病學之調查研究。
九、其他有關職業危害評估研究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