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經費請撥及核銷程序: (一)申請案經本部審查同意補助者,本部依核定方案補助前一年度十二 月至當年度十一月 LINE 官方帳號月租費。 (二)前款受補助工會應於當年度十一月十五日前檢具下列文件、資料, 以專函方式送本部撥款及結報: 1.原核准函影本。 2.領據(附件三)。 3.成果報告表(附件四)。 4.每個月傳遞本部 LINE 官方帳號訊息或本部新聞公告之相關訊息 三則以上之證明。 5.補助經費之佐證資料,如:系統付款紀錄、月租費發票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