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報名作業:
(一)全國技能競賽:
1.分區賽優勝選手推薦參加全國賽:各分區技能競賽承辦單位應於
10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前,將推薦參加全國技能競賽選
手名冊報送主辦單位。
2.技藝競賽優勝選手推薦參加全國賽:
(1)教育部推薦上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優勝選手參
加青年組全國技能競賽,由技藝競賽各類科承辦學校繕造名冊
報送主辦單位,據以寄發報名通知,意願參賽者應於 109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至 4 月 16 日(星期四)前完成網路
報名事宜。
(2)教育部推薦當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學學生技藝競
賽優勝選手參加青少年組全國技能競賽,由教育部函請各縣(
市)政府繕造名冊報送主辦單位,據以寄發報名通知,意願參
賽者應於 109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至 6 月 4 日(
星期四)前完成網路報名事宜。
(二)國手選拔賽:
歷屆全國技能競賽優勝前 3 名選手,且年齡符合規定,意願參加
第一階段國手選拔賽者,請於 109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至
4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完成網路報名事宜。
(三)其他事項:
1.競賽職類以團隊組合方式參賽者,推薦之組合名單不得變更,若
其中任 1 人無法參賽者,該組以棄權論。
2.單一職類參賽人數為 3 人(組)時,該職類改為表演賽,人數
2 人(組)以下時,該職類暫停辦理。